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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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行政诉讼-可靠的婚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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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胜所专业提供婚姻继承
云南同胜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婚姻继承,我们始终坚持诚信和让利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我们凭借在云南建立的广泛业务关系网和丰富的专业经验,为各层面的需求群体提供多方位便捷服务,更为客户解决婚姻继承过程中各种疑难问题。我们公司位于昆明市,具体地址在前卫西路润城一区4栋2805室。如果您对我们的婚姻继承有需求,欢迎电话联系。
一是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这是我国继承法的立法依据,也同时决定了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宗旨和首要任务就是保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法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变动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二是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自然人无论男女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该原则是指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遗留债务的清偿情况与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如何行使继承权相结合,使继承人的继承权与其承担的义务相一致。四是养老育幼原则。养老育幼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也是家庭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既是一项道德的要求,也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照顾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五是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继承法》第15条对此做了规定。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能相互体谅、谦让,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分割遗产,实现物尽其用与家庭和睦的目标。
同胜所是昆明市专业性强、服务有品质的婚姻继承机构,公司竭诚为各类企业提供有品质的服务。同胜所为客户提供的婚姻继承具有周期短,效率高的特色,服务周期是全年。公司依靠先进的技术、成熟的经验,不断发展,立志为广大需求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同胜所秉承“诚信、快速、专业、负责”的服务标准,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彻底摆脱烦恼与奔波之苦。婚姻继承作为同胜所重要的服务项目,在满足遵守中国人民法律的条件后,通过双方洽谈-了解内容-签订合同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可咨询我们业务人员。同胜所拥有一批专业人员,凭借诚信、低价、特快的服务准则,能切实帮助您省钱、省时、省力、省心。
对于同胜所而言,多年来的努力,就是力争为众多需求群体提供完善、周到的婚姻继承,坚持用更加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回报社会。本着一切对客户负责的精神,在法律服务不断努力。本公司坐落于前卫西路润城一区4栋2805室,欢迎惠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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